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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德:知识产权最重要在于运用、产业化和商业化

  •   2022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如何理解数字经济?数字经济的发展将会带来怎样的机遇和挑战?如何让数字经济更好地为我们的美好生活服务?

      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构中,法律制度,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表示,发展数字经济,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而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国相继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并加紧修订关于强化数字平台反垄断的《反垄断法》。对新兴的大数据集合,数据产权的专门立法也备受关注。马一德表示,面对新业态,立法在积极回应保护企业创新需求的同时,也要发挥既有制度的调整潜力,在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成熟框架下渐进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伴随改革开放建立起来的。从1978年到现在,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一共经历了四个过程,从1978年到1992年,再从1992年到2008年,再从2008年到2020年。现在我们对知识产权需要的是效益、竞争力、附加值。”马一德对广州日报记者表示。他表示,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是在于运用以及产业化和商业化,从而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让其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改变城市人们的生活面貌,“而这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即第一,我们要让知识产权和市场挂钩,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来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和商业化;第二,我们缺乏知识产权的公共文化,很多老百姓认为知识产权是高大上的,但是知识产权其实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如何培养中国民众尤其是年轻人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文化意识,这个方面要加强。”

      文章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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